消毒规范:
1、工作人员上岗衣帽整齐,操作前后必须洗手。
2、诊室湿式清扫,整齐无尘;工作台面、地面等每日用500mg/L含氯消毒液擦拭2次。
3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,医务人员进行诊疗操作前应摘除手、腕部饰物,修好指甲,穿好工作服,戴好口罩、帽子、手套,      必要   时佩戴防护眼镜或面屏。每个患者必须更换手套,洗手。
4、手术器械必须灭菌处理,一人一份一用一灭菌。
5、凡接触患者伤口和血液的高危器材如:手机、车针、扩大针、牙铤、拔牙钳、镊子、刮治器、敷料、根管器械等每人用后均采用高压蒸汽灭菌。
6、手机头、超声洁牙头一人一用一消毒,使用后高压蒸汽灭菌。
7、钻针、拔髓针、洗髓针、根管锉等,一人一用一消毒。(预消毒→超声清洗→高压蒸汽灭菌)。
8、口内器械(充填器、针柄、成形夹)、口外器械(剪子、拔牙钳、凿子、牙铤)、修复用托盘等器械采用500mg/L含氯消毒液消毒→清洗一再灭菌。
9、纱布、棉球等敷料采用高压蒸汽灭菌。
10、无菌镊子罐采用干式保存,每4小时更换一次,若遇污染随时更换,清洗后重新灭菌使用。
11、漱口孟保持清洁,每日用500mg/L含氯消毒液刷洗2次。
12、一次性医疗用品在有效期内使用,防止霉变和过期使用;口检器械如镊子、口镜、探针可采用一次性用品,用后置入黄色医疗废物袋或黄色锐器盒内,封扎集中处置。
13、麻醉药启封后使用不超过24小时,现用现抽。
14、诊室空气用紫外线灯消毒1-2次,时间为1小时,消毒后开窗通风。每半年监测紫外线灯强度1次并记录。
院感规范:
1、严格执行《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》的有关规定。
2、人员管理
2.1、工作人员衣帽整洁,不戴手饰,不留长指甲。
2.2、操作时戴口罩、帽子和手套,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磨牙时必须佩戴防护面罩。每治疗一个患者更换一副手套并洗手或者快速手消液消毒。
2.3、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必须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。
2.4、从事口腔诊疗服务和口腔器械消毒工作的人员,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
个人防护等门诊部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,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,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。